大连:1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考试 环球热推荐
2023-03-01 15:17:31 央广网


【资料图】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近日,大连市应急局对新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行业领域发生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考试工作。

考试现场(央广网发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据悉,考试采取了上机随机抽题,全程录像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为主,并融合了相关企业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常识。此次危化、工贸等领域1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考试。

大连市应急局通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试,紧盯企业“一把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据介绍,早在2021年12月,大连市应急局就已开展对新任和发生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考试,截至目前已组织十余次,近百人次参加考试。

参考人员表示,通过考试对自身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使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管理能力和知识储备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奠定良好基础,心里有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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